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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贸关系中抵押合同下的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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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者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权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抵押合同中的取得善意没有明确的规范,就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抵押合同善意取得法律体系加以规范和明确。
作者 崔巍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8S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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