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委托贴牌生产打印机行政处罚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介绍 2006年7月26日,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发现甲市A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生产车间正在组装生产激光打印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该产品在本体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为甲市B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作者 马昆
出处 《中国质量认证》 2007年第8期28-28,共1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