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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尊重市场的博弈够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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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受关注的北京首例开瓶费官司又出现了重大变化。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消费者获赔100元的胜诉结果,但修改了一审判决的裁决理由,以酒楼没有“明示”为理由判决消费者胜诉。这意味着,前不久,一审判决以司法方式“叫停饭店开瓶费”的做法,今后将不能成为消费者拒绝开瓶费的理由。开瓶费之争,仍属尘埃未定(6月27日《京华时报》)。
作者 杨涛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第8期54-54,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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