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建立统一的分析框架比较了股东价值导向下管理人员基于激励合约设计的努力程度和利益相关者价值导向下基于讨价还价合作博弈分享产出制度下的管理人员努力程度。我们证明,给定其他条件相同,如果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形式成为决定企业性质的关键,选择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激励合约设计将更为有效;如果人力资本之间的结合形式成为决定企业性质的关键,则选择基于讨价还价的控制权分享将更为有效。上述结论很好地解释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合伙制企业以基于讨价还价的控制权分享形式出现,而很多外部投资者聘请管理人员经营的现代公司则以激励合约设计形式出现的现象。
出处
《世界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86-95,共10页
The Journal of World Econom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准号为07CJY002)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批准号2006031596)对本文研究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