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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立法规定妻子可查丈夫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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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检察日报》7月9日报道,从6月29日至今,发布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上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第一稿)》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其中一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引发市民热议。
出处 《人民政坛》 2007年第8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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