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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启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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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老有所养,河北省迁安市从6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出台《迁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政策规定,凡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民和城镇居民,除已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金、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已享受农村五保户待遇的人员外,均可以享受老年农(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个人不缴费。
作者 王双 连雪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38-38,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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