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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不是全方位保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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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提高家庭用电的安全水平,从1993年开始,我国就已要求新建住宅在家庭电源进户处的配电箱中,都必须装设一种在当时被称作为“漏电保护器”的一种保护电器。尽管该电器的名称冠有“漏电”两字,但它不是对所有因人身触电(术语:电击)而造成相线漏电故障都具有保护作用,不是家庭用电的全方位保命器。因为它的保护动作不是根据家庭电路中是否出现了漏电电流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保护器中出现的剩余电流的大小。
作者 黄向阳
机构地区 哈尔滨市
出处 《电世界》 2007年第8期44-44,共1页 Electrical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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