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林业厅(局): 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对于替代化石能源、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十五”期间我国在部分地区试点推广燃料乙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7年第4期39-40,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