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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发生后公安机关不出警 受害人能要求国家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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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单位女职工郑某和丈夫刘某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刘某动辄对郑某拳脚相加。前不久,刘某暴怒之下,用绳子将郑某捆绑起来,用皮鞭殴打。邻居立即打电话报警,不料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认为夫妻吵架是家务事,没有派民警到现场制止刘某。后来,还是众邻居出面,制止了刘某。此时,郑某已经被殴打了一个小时左右。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08X期60-60,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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