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赔钱减刑"案一度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民间俗称的"赔钱减刑"实质上是一种辩诉交易。辩诉交易作为一种司法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由来已久,我国首宗辩诉交易案是2002年牡丹江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结的。该案曾引发广泛的争论。最近东莞市法院审结的辩诉交易案再一次引发媒体和法律界人士的激烈争论,作为大陆法系的中国到底需不需要辩诉交易和能不能借鉴与移植辩诉交易制度,成为大家讨论和争议的焦点。笔者拟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产生的原因及其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进行剖析,探讨建立中国式辩诉交易制度的问题。
出处
《理论月刊》
2007年第8期98-104,共7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