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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法律性质探析 被引量:4

Discussion on the Legal Nature for Subsidiary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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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公司系指由公司法人投资设立的,其业务、资金、人事受公司法人管理控制的,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关于分公司的法律性质,有人将其视为总公司代理机构,也有人认为分公司应为总公司特殊机构,但这两种说法均经不起理论与实践的检验。根据经济学关于企业之定义及法学关于企业特征之描述,可判定分公司属于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态,其实质为公司之独资企业,分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应为企业与企业主之关系。
作者 李翔 董超英
出处 《理论月刊》 2007年第8期119-121,共3页 Theory 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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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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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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