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及时掌握各地发生的地质灾害重大灾情和重大险情,切实满足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快捷的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的精神,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7年第14期18-18,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