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典法和判例法是当今世界上两种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它们也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主要区别之一.而法律与自由从来都是一对紧密相联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探讨的命题.法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以及举世并存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形式对自由又产生着什么样的影响?本文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提供另外一条考察法律与自由之间关系的途径.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7年第4期23-28,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