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系国家出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量."一日行窃、终身是喊"的前科终身制度不利于促进行为人的积极再改造.前科消灭制度作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有积极意义,有必要加以借鉴和应用.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有前科的行为人积极改造,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7年第4期110-114,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