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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者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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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行政不作为,一般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实施某方面具有法律效果的积极作为的义务,在无法定理由情况下,拖延或拒绝作出相应的义务。
作者 刘萍 郭峪萍
出处 《中国监察》 2007年第16期34-34,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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