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四荒”地被征收,能否给予安置补助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河北省承德市某村干部问:某高速公路建设要占用我村一些土地,包括我村已发包的一些“四荒”地。在发放补偿款时,“四荒”地的承包人要求不仅要给予他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还要给予他们安置补助费。请问,他们的这一要求合法吗?
出处 《乡镇论坛》 2007年第08S期38-39,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