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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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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刑法及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所有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只要实施了隐匿、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都要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追究。近年来,我国频繁曝光的财务造假丑闻尽管形色各异.但隐匿、销毁会计资料则是涉案单位和人员普遍采用的一种犯罪手段,其目的多是隐瞒问题、逃避监督。
作者 王明述 王冰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6期66-67,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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