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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推行“三到村”实现农村平安建设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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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以来,湖南省湘西州在凤凰县大力推行“综冶专干配备到村,综治工作考评到村,综治经费保障到村”的“三到村”新举措,实现了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下降和人民群众治安满意度上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了农村平安建设水平,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常年有人抓、考核有依据、工作有保障。
作者 龙德忠
出处 《长安》 2007年第8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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