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试图为过度竞争找到判断标准多出于政府规制的政策目的。以往国内外关于过度竞争的研究多以制造业为观察对象,其结论用来解释零售业的过度竞争现象时便会遇到理论上的困难。本研究在分析零售业与制造业在竞争方式和产品本质差异的基础上,针对零售业的竞争特征,给出了零售业过度竞争的定义和判断标准。研究发现,如果单以过度竞争发生时的企业行为特征作为判断过度竞争的标准,就有可能出现逻辑错误。据此提出零售业的过度竞争应从行业利润率、零售商促销行为、服务能力和零售组合等方面来判断。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99-103,共5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72030)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050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