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因办案机关对赃款、赃物处理不当引起的涉法上访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办案机关对已经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在案件审判前随意进行处理,对本应该予以收缴的赃款、赃物却以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为名发还被害人,这种做法严重妨害了正常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展。作为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通过扣押、冻结赃款、赃物,一方面,可以有效遏止犯罪嫌疑人销赃、毁赃;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8X期57-57,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