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举行结婚仪式是我国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建国后我国《婚姻法》将仪式婚一举废除,对仅仅举行仪式的"结婚"一律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事实婚姻长期困扰着司法界。仪式婚虽欠缺登记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条件,那么在法律上仍按未婚对待显然是对社会现实的漠视。如果能够正确地认识结婚仪式的公示作用,这种传统习俗可以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实施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建议对仪式婚予以弱度保护并建立转正制度,这将比彻底否认仪式婚的法律效力或建立补办登记制度更切合中国的社会现实。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115-121,共7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