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策动态
国家调整部分有色产品税率。7月19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到16倍,这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调整。同时,以暂定税率形式,将电解铝的进口关税由5%下调至零;对非铝合金制铝条、杆开征15%的出口暂定关税,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第15期20-20,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