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冒充电视台工作人员诈骗11余万元获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以洛阳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虚假身份取得受害人的好感与信任后,被告人杨毅以能购得便宜住房为名诈骗张某11余万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毅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0000元.
作者 袁大红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09S期72-7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