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中央储备肉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储备肉作用,8月13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办法》称,在下列情况下,由商务部提出动用储备肉计划、商财政部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安排: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以及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07年第31期2-2,共1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