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房二卖”情形中房屋的最终归属及救济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及登记要件主义,“一房二卖”情形下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只能根据登记来确定。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如何追究责任?又如何获得救济?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作者 姜海
机构地区 滨州医学院
出处 《经济师》 2006年第10期191-192,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15

  • 1李伟.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若干问题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7,23(8):150-153. 被引量:2
  • 2闫登伟.一房二卖及其立法规制[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6(11):31-32. 被引量:1
  • 3王利明.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J].法学论坛,2007,22(1):5-10. 被引量:28
  • 4《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5点.
  • 5刘洪旺.关于权利的法哲学思考[J].江海学刊,2008,(3).
  • 6曾世雄.损害贻偿法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7Note,Exemplary Damagesinthe Law of Torts,70Harv.L.Rev.517,517(1957),and-Hucklev.Money,95EngRep.1763年.
  • 8占杰.司法前沿的逻辑与实证-不动产二重买卖的合同效力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259.
  • 9梁慧星.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上)--在四川省高级法院的讲课记录稿[EB/OL].[2009-4-7].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473.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注释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09.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