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罪已成为当前严重威胁我国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的一种新型犯罪,但在该罪构成要件上还存有诸多争议,尤其是主观方面,如洗钱罪主体范围及明知含义的界定、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能否构成洗钱罪等。因而有必要对此问题作一剖析,以期对金融及司法部门打击洗钱犯罪有点滴之借鉴。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05-107,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河南省社会科学重点调研课题"洗钱罪若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KL-2005-320已结项并获得一等奖)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