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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领域适度引人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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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政府采购领域中,随着《政府采购法》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与深入,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新成果。但对于所开展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权与责还未能真正的对等,还未能真正落到实处(每个责任人的肩上和铭记“心中”)。那么,笔者现就对政府采购领域的适度引入会计行业“述语——“权责发生制”浅谈如下。
作者 周乔亮
出处 《电子财会》 2007年第9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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