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凡是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和实质上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都需要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可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而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笔者认为,控制标准在应用过程中可通过以下三种情形来反映,而根据控制情形的不同,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也可相应地做出确定: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40-4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