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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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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8.1%:2006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8.1%,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08元,首次达到并超越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
出处 《浙江经济》 2007年第16期64-64,共1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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