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会计法律不健全,违法处罚力度不大。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先后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修订了《会计法》,会计法规体系也初步形成,对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会计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缺陷。如:现行会计制度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从而产生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可采取“平均年限法”和“加速折旧法”(如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会计人员对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余地过大,因此许多会计人员通过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或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或多计、少计费用,或多摊(提)少摊(提)费用等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使得《会计法》的严肃性大打折扣。此外,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个人处罚力度不大,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大部分采取的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罚;重单位处罚、轻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公升处理”。
作者 于德娟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7年第20期60-6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