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东营市2006年度全市共投入城镇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98.34万元,对12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居民按比例实施了医疗救助,总体救助比例为52.12%。其中,在一般居民中医疗药用在3—8万元的救助比例为50%,8万元以上的救助比例为40%,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庭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救助比例为60%。2006年度全市共补偿农民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494.99万元,对58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按比例实施了医疗救助,
出处
《中国民政》
2007年第4期59-59,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