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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受贿案发 交通厅长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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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7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赵詹奇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77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美元7.6万元。判决赵詹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施建
出处 《党建》 2007年第9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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