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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名称禁用绝对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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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命名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不能使用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等。
出处 《制药原料及中间体信息》 2007年第8期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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