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及其基本原则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102-103,共2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
1阎建明.唯诚是公 立信为证(之一) “诚信”的社会内涵[J].中国公证,2009(12):15-16. 被引量:1
-
2唐旭超.“先刑后民”在破产程序下的审视与重构[J].人民司法,2014(7):72-75. 被引量:6
-
3左德起,贺明峰.深圳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的现状与完善[J].特区实践与理论,2010(4):60-64. 被引量:2
-
4张鸿巍.美国检察裁量权及其限制刍议[J].当代检察官,2011(7):28-29.
-
5学徒期内结婚引起的劳动争议[J].人才资源开发,2005(7):104-104.
-
6钟振,郭敏东.人民陪审员 带入民意 监督法官[J].当代广西,2005(12):42-42.
-
7李凡.庭审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J].人民司法,1998(12):8-10.
-
8张立.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法官[J].信息导刊,2005(17):6-7.
-
9栾焕志,殷树檀.连年实现“六无”五年判案逾千[J].山东审判,1996,13(8):33-33.
-
10龙章云.刑事诉讼庭审调查与庭外调查研究[J].法学杂志,1998,19(1):29-3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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