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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物价局 采取八项措施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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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在价格方面实现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二是强化对农村实行“一费制”、“两免一补”政策的学校收费,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医疗服务收费,农民生活、生产用水用电收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药、种子、化肥等主要涉农价格的监督检查,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作者 罗光理
出处 《四川物价》 2007年第8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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