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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材语言必须简洁——略论教材语言的规范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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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面语言的一个最基本要求就是简洁。它的最高标准应当是鲁迅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提出并身体力行的“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叶圣陶先生用这个标准衡量朱自清的《背影》一文,称赞它“通体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眼,即使一个‘的’字和一个‘了’字也是必须用才用”。(叶圣陶《文章例话》,三联书店,1983,第7页)
作者 赖忠先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 2007年第9期68-69,共2页 Language Teaching in Middle school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

  • 1王本华编,张志公著.张志公论语文[M]. 语文出版社, 1998
  • 2朱绍禹主编.中学语文教材概观[M].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7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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