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道义的要求,政府应该保障青少年得到充分的和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要在全社会普及教育并实现教育公平,教育投资就必须有国家财政的强势介入。但是,国家对教育如何投资,如何选择侧重点?文章在对教育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后认为,一方面基础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强的公共产品属性;而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的教育投资收益会向发达地区外溢,引发社会不公平和破坏社会和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的教育投资应侧重于基础教育和贫困地区。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7年第8期153-156,共4页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