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收费站执行公务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 2007年5月9日,我公司某收费站一班班长赵某晚上在正常当班收费时,一辆货车在收费站出口处强行闯口下道。赵某见该车强行闯口,就在货车左前方拍打车门,示意司机停车。该车司机却置之不理,并未减速,反而向赵某驶去。赵某情急之下,双手抓住左倒车镜及车门把手。司机减速,又突然加速将赵某甩下,并从赵某双腿轧过逃逸。请问赵某所受伤害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作者 施倚
出处 《劳动保护》 2007年第9期111-111,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