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在伦敦一处豪华地段的空地上住了21年后,日前赢得了所栖身的约800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权,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公寓,试图将哈洛斯赶出他的临时住所。哈洛斯坚持不搬,并同开发商打了两年官司,法官近日裁决他获得窝棚周围的土地拥有权,因为他在那片土地居住了21年。根据英国法律,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对所有权提出异议的限期12年,而且无人提出异议。日前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已经将他登记为这块土地的合法所有者。
出处
《特区法坛》
2007年第4期55-56,共2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