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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警手势信号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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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交警手势信号,提高交警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近日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进行了修改,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作者 交宣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7年第9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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