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3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并于同年10月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是继2000年修订《会计法》后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当然,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还有待于会计实务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因此本文从实际情况出发,认为《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应用指南对租赁的合同日、相关入账金额的确定日、相关入账金额的确认入账日三者的界定含混不清。提出意见:①应把原"租赁开始日"分解为"租赁协议(或承诺)日"和"租赁期开始日"两个时点;②应另行定义"租赁资产入账日";③应按照基本准则对资产确认条件的规定,在准则中明确规定融资租赁资产的确认条件,从而进一步提高该项准则的可操作性。
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38-39,共2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