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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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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刑和假释都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特定服刑人员采取变更执行的制度。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都对减刑、假释的程序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作者 祁云顺
出处 《天津检察》 2007年第4期12-13,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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