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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钱减刑”有损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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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赔钱减刑”的问题,一就是有钱而又肯花钱的人可以寻求到一个减刑甚至免刑的门路,没有钱又筹不到钱的人就只能错失这样的机会。所以,它只能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不公正制度,无法普遍适用于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就容易导致出现同罪不同罚现象,有违法律的平等适用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出处 《天津检察》 2007年第4期68-68,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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