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0—1980年代我国在推行农副产品统购政策时,实行了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制度。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制度是一种商业信用制度,它发端于1949年末推出的棉花预购定金制度,"一五"时期得到完善,20世纪80年代末基本结束。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制度给农民带来先用钱后卖农产品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副产品统购制度所造成的政府与农民的紧张关系,是农副产品统购制度得以推行的"润滑剂"。农副产品预购定金是农村经济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的重要来源,成为财政投入与银行信贷投入之外国家向农村经济注入生产资金的第三条主渠道。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制度对满足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促进国家急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制度也存在运行成本过高的问题。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61-69,共9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