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产品的"卖难"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完善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国外的实践证明,农业合作组织是解决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现代化农业的大生产矛盾的有效方法。我国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经济权益,有利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出处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年第3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Shaanxi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