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其他国际贸易一样,海上贸易的最大特点就是跨国性以及海上财产的流动性。一旦海事争议发生,索赔人往往面临跨国索赔的巨大不便。索赔人还可能需要到被告所在国起诉,而且当诉讼标的数额较小,面对跨国诉讼的艰难性原告往往无奈放弃追讨。因此,国际上出现了索赔人通过美国海事诉讼法律“B规则扣押令”,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由美国法院裁决扣押被告在美国银行内准备支付给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的电子汇款的索赔新方式。
出处
《大经贸》
2007年第9期72-73,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