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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使用不良记录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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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5月份召开的全省林业资金稽查通报会上,省林业厅明确规定,在稽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整改,对忽视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一一登记在册;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予以调控。这是我省为促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林业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资金效益采取的又一举措。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安徽林业》 2007年第4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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