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后,我国将会加快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步伐。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于2003年在全市率先引入“代建制”,在深化市政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走了在国内同行前列。经过几年的探索,基本实现了政府组织建设与管理建设职能的剥离,使政府摆脱了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双重性,充分显示“代建制”管理对强化市政工程的监管,适应市政建设快速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7年第8期30-31,共2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