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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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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7年第8期56-57,共2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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