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一、免去纪敏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二、任命杜万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任命王宪森、叶邵生、刘香(女)、孙基刚、陈纪忠、宫邦友、于金陵(女)、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四、免去薛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7年第5期508-50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